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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日期:2021-06-22 浏览次数:6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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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一、企业经营范围涉及以下领域:
	 
	      从事以下(包括但不限于)各种保障食品安全,加强食品生产监管,规范食品生产许可活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和其实施条例以及产品质量、生产许可等法律法规的规定,制定办法。
	 
	      需要办理如下相关行政经营许可证:
	 
	 
 
	二、审批条件:
	 
	1、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、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、包装、贮存等场所,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,并与有毒、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。
	2、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、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,有相应的消毒、更衣、盥洗、采光、照明、通风、防腐、防尘、防蝇、防鼠、防虫、洗涤以及处理废水、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;保健食品生产工艺有原料提取、纯化等前处理工序的,需要具备与生产的品种、数量相适应的原料前处理设备或者设施。
	3、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。
	4、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,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,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、不洁物。
	5、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	 
	三、办理证件需要的材料。
	 
	1、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;
	2、营业执照复印件;
	3、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、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、工艺设备布局图和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;
	4、食品生产主要设备、设施清单;
	5、进货查验记录、生产过程控制、出厂检验记录、食品安全自查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、不安全食品召回、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。
	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生产许可申请的,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。
	 
	办理时限:10个工作日。
	 
	代办机构:易企算(海南)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